手术与放疗是宫颈癌的主要治疗方法,早期以手术治疗为主,中晚期大多采用放射治疗。然而,尽管手术技巧、放疗设备和技术在不断改进,但40年来宫颈癌治疗效果并无根本提高,总5年生存率仍在50%左右徘徊。
宫颈癌治疗失败的主要原因是肿瘤局部未控或复发,约占60%~70%,其次是淋巴结转移和远处转移。所以,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宫颈癌的治疗效果,仍须强调宫颈癌的综合治疗。
随着科学技术、医学科学的发展,对肿瘤的发生发展、扩散转移规律的认识在不断加深。手术和放疗是治疗宫颈癌的两大手段,都是针对宫颈原发灶、宫旁三角区和区域淋巴结的治疗。局部治疗手段显然不能控制肿瘤周边肉眼看不见的亚临床病灶以及可能存在的全身亚临床转移灶。大量的临床实践,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单一治疗方法的局限性,从而强化了肿瘤治疗的整体观念,突破传统的治疗模式,不断探索合理的综合治疗新方法。
美国国立癌症中心(NCI)于1999年2月向全世界宣布,肯定了放、化疗的综合治疗中晚期宫颈癌的疗效,并提出凡接受放射治疗的宫颈癌患者,均应给予化疗。
宫颈癌的综合治疗正走向规范化的临床研究,同时放、化疗综合应用是近年来宫颈癌治疗的新策略,将成为中晚期宫颈癌的标准化治疗模式。
随着化学治疗的迅速发展,新药不断涌现,化疗在宫颈癌治疗中的地位也倍受重视。与此同时,放、化疗的理论基础也在逐渐形成。大量临床实践表明:
①二者结合有协同作用;
②化疗能抑制放射损伤细胞的修复,可使肿瘤细胞同步化;
③化疗药物如DDP、5-Fu、MMC、BLM及近年的新药健泽、拓扑替康等,不仅有杀灭肿瘤细胞的能力,而且对放疗有增敏作用;
④不延长放疗实践,并发症无明显增加。
如何进行宫颈癌的综合治疗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也是一个棘手的难点课题。尽管美国、加拿大等国5个随机III期临床试验获得可喜的结果,肯定了同时放、化疗治疗中、晚期宫颈癌的疗效,但对放疗方案、剂量和化疗药物、最佳方案的选择等,仍需进一步探索。可以说迄今为止,尚无一致、规范的综合治疗方案,国内情况则更逊色。
宫颈癌治疗存在多方面问题:
①宫颈癌虽较其他肿瘤容易早期诊断,但中、晚期患者仍占多数,早期宫颈癌仅占1%~20%。
②宫颈癌分期采用FIGO的临床分期。目前各地、各医师之间诊断水平有差异,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尚不能普遍使用,检查结果解释各异,即使做出诊断也不能作为更改临床分期的依据。而且CT等检查盆、腹腔淋巴结转移的敏感性不高;PET检查敏感性虽高,但国内应用者又很少。有报道指出,局部晚期宫颈癌进行手术分期时,发现术前CT检测淋巴结转移的阳性率仅为35%,手术分期后,有43%的病例改变了治疗方案,这说明有相当高比例的宫颈癌临床分期和手术分期不符。由于临床分期不精确,影响了治疗方案的制定和治疗效果,故有人主张宫颈癌应进行手术分期,以便较精确评价盆、腹腔淋巴结状况,使治疗更个体化。
③为什么同样期别、同样的病理类型和分化程度、相同的治疗方式,其治疗的结果却不同,究其原因,十分复杂,可能与肿瘤对放疗的敏感性、个体的免疫功能、精神状态、心理因素等密切相关。这种个体差异在治疗前往往是不能洞悉的,因而要做到真正个别对待不大可能。兹就文献报道,结合笔者经验,对宫颈癌的综合治疗提出以下看法和建议。
综合治疗的目的和适应证:
综合治疗旨在提高盆腔局部控制率,减少复发和转移,提高5年生存率,主要适用于局部晚期的宫颈癌(I b2~IV期)、伴分化差的肿瘤或不同亚型宫颈腺癌等的治疗。方法包括术前辅助治疗和术后辅助治疗。
(1)术前辅助治疗:包括术前放疗或化疗(NAC),常采用术前放疗。术前辅助治疗的目的:
①缩小瘤体,有利于肿瘤的完整切除;
②降低癌细胞活力,减少术中的播散及术后转移;
③消除肉眼看不见的亚临床病灶,减少复发的潜在危险;
④改善局部情况,提高手术切除率;
⑤新辅助化疗除以上优点外,还由于肿瘤血管床尚未破坏,化疗药物易进入瘤体,可提高肿瘤对化疗的反应,消灭微灶转移,减少术后转移。术前辅助治疗的适应证:主要用于宫颈癌早期具预后不良因素的高危患者,如局部晚期的I b2~II a期;组织学分化差的肿瘤;宫颈腺癌、腺鳞癌、黏液腺癌、小细胞癌等特殊类型的宫颈癌等。
(2)术后辅助治疗:包括放疗和化疗,多以体外放疗为主。术后辅助治疗的目的:
①补充手术治疗的不足,提高局部控制率;
②减少复发和转移,改善生存。
术后辅助治疗的适应证:
①盆腔淋巴结转移者;
②手术切缘有癌残存;
③阴道切除范围不够彻底;
④伴有预后不良因素者,如局部肿瘤大、宫颈深部间质侵袭、毛细血管淋巴间隙受侵(LVS)等。
综合治疗的原则:
(1)局部晚期的早期宫颈癌(I b2~II a期):术前辅助治疗主要采用腔内放疗(剂量为全程腔内放疗剂量的1/3~1/2)。病理为低分化者,术前宜辅助放疗加化疗(2疗程)。若腺癌伴局部巨块型或桶状宫颈时,可先行全程放疗+化疗后进行筋膜外全子宫切除术。
(2)局部晚期的中晚期宫颈癌(II b~IV期):原则上采用放、化疗的综合治疗方案;宫旁团块型侵袭或淋巴结转移者可追加适形调强放疗,以增加局部剂量,有助提高疗效。
放疗技术和化疗方案的选择:
局部晚期宫颈癌淋巴结转移率高。盆、腹腔淋巴结转移明显影响预后,提示我们需改变传统的仅限于盆腔的体外放疗模式,放疗范围宜包括髂总和腹主动脉下段淋巴区域。如髂总淋巴结转移,腹主动脉旁照射野应延伸至胸12,放射剂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关于化疗药物及方案的选择,对宫颈癌有效和放疗增敏的药物有:DDP、5-Fu、MMC、BLM、异环磷酰胺IFO、泰素(Taxol)、拓扑替康(Topotecan)、健择(Gemcitabine)等。较多应用的化疗方案有PVB(PDD+VCR+BLM)、PBM(PDD+BLM+MMC)、BIP(BLM+IFO+Mensa+PDD)、FIP(5-Fu+IFO+Mensa+PDD)等。给药途径一般采用静脉全身给药和动脉灌注的介入方法。
我国是宫颈癌高发国家之一,妇瘤学者已积累了丰富经验。笔者建议宫颈癌的综合治疗应与国际接轨,由国内几个肿瘤治疗中心牵头,组织随机前瞻性临床研究,以获得较为可靠的资料,使宫颈癌的综合治疗方案日臻完善。宫颈癌的临床分期有必要修订完善,建议有可能采用手术病理分期。此外,结合目前国内状况,提出以下几点应予注意:
(1)综合治疗不是几种方法的盲目叠加。治疗前应有计划地进行合理的设计,避免两种根治方法的联合使用,以致产生较多的并发症。
(2)术前放疗或化疗是为计划的根治术做准备,放疗剂量不宜过高,化疗疗程不宜过多。术后放疗旨在补充手术的不足,限于盆腔的淋巴结转移、宫旁阳性等,应采用术后体外放疗,其剂量视情况而定。倾向于全身转移的高危因素患者,以术后化疗为宜。
(3)综合治疗是现代肿瘤治疗的趋势,但并非全部宫颈癌均需采用综合治疗。放疗或化疗与手术、化疗与放疗等如何综合,仍有待进行更多的前瞻性随机研究,以验证其综合治疗的优越性,同时还需探索其他的综合治疗方法,如放疗与热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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